国资委拟强化央企“出海”管理职能
[2013/5/15 10:16:24]
三定”方案待批 破解外事尴尬
央企加快走出去
山东重工收购意大利法拉帝,广西柳工收购波兰企业HSW的工程机械事业部……近年来,央企及地方国企的海外收购潮风起云涌。
在这些巨额的海外收购中,有些出现了巨大的亏损,有些海外投资则占据了公司利润的50%。伴随央企境外资产的增加,对央企海外投资的有效管理被提上议程。
举例来说,截至2010年年底,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投资海外的油田及工程项目总计144个,投资金额累计更是高达近700亿美元。而中国石油大学2010年一份报告显示:受管理制度及国际投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三大石油公司在海外的亏损项目达到2/3。
一系列的“巨亏”和“烂账”让人们质疑央企海外投资的管理,而国资委近年也相继颁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虽有,但如果没有相应的部门管理职能跟进,依然难免出现政策难以落地的情况。
不仅如此,2012年以来,海外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欧债危机,美国重振制造业的呼声及其随之而来的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对中国的打击,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中央企业面临的投资环境越来越复杂。
同时,随着央企海外投资的多元化,央企海外投资的情况也正呈现千差万别的情况,如何针对不同国家、地区、行业对央企的海外投资给出指导性的参考意见也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仅仅是截至2009年底国资委的调查数据就显示,共有108户央企投资涉及境外单位5901户,央企境外资产超过4万亿元,当年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7%,甚至有的企业境外项目利润占公司利润的50%。
截至2010年末,中央企业在境外和港澳地区投资设立子企业和机构约4248户,扣除境内业务境外上市和境外企业返回内地投资后,境外资产总额达到2.7万亿元,自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29.2%;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2.9万亿元,自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29.5%,占中央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7.4%;实现利润总额超过1100亿元,自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9%。
今年两会通过的财政部预决算数据也显示,“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中,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支出96亿元,超过预算的80亿元,另外中央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出20亿元。”
本报记者 屈丽丽 北京报道
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按照机构改革的一般原则,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其他部委的“三定”规定将相继制定完成并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特设部门,因为管理着资产庞大、关系国计民生的央企而一直是“眼球”机构。近日,有消息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国资委的 三定 方案虽然尚待中编办的批准,但强化央企出海管理职能可能会成为这次 三定 方案中职能调整的重点。”与之匹配,国资委内设机构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伴随中央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出去”,央企出海职能管理越来越引发关注,这明显凸显了国资委内部职能设置的缺位。
国资委目前的职能设置中,确实有外事司这样的编制,其主要职能是做一些国际方面的交流,并没有承担起央企海外投资的政策制订及风险管理职能。”来自国资委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随着央企海外投资的多元化,央企海外投资的情况也正呈现千差万别的情况,如何针对不同国家、地区、行业对央企的海外投资给出指导性的参考意见也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2008年国资委“三定”方案中对于国资委的“职责调整”强调了两点:一是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008年机构改革后,国资委确定的1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厅、政策法规局、规划发展局、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产权管理局、企业改革局、企业改组局、企业分配局、综合局、收益管理局、监事会工作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党建工作局、宣传工作局、群众工作局、研究室、外事局、人事局。
扭转外事尴尬
蒋洁敏在担任国资委主任之后,国资委法规局已经开始了一系列法规方面的建设,包括国有资产法的调整,一些涉外法规政策的拟订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很多议程上的法规建设被加快了速度。
2008年 国资委“三定”方案获批之时,其中确定了19个内设机构及编制,其中包括外事局,但对外事局的职能规定为“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知情人士指出,这与国资委应该承担的对央企海外投资的管理职能极不相称,同时,也与其他部委比如商务部、发改委的外事管理部门出现了差距。
来看看商务部国际司的职责,“拟订并执行多边、区域经贸政策;根据分工处理与多边、区域经贸组织的关系;组织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牵头组织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等经贸对外谈判;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中国经济技术合作的中方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双边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
发改委则有两个部门与境外投资和合作有关,其职能也更加落地,并具有实务管理的特点。举例来看,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的职责为“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发改委外事司职责为“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除了强化外事管理职能外,国资委也在谋求将管理法制化。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的特设部门,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行政部门,但又总是被人理解为拥有相应的行政权力,由此,如何真正体现其作为出资人代表对央企的管理职能,很多情况下就需要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进行设计。
今年两会期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中就强调指出,“现行行政体制仍存在许多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地方,国务院部门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而事实上,在王勇主政国资委期间,一场在有关国资监管领域的法制化风暴即已全面展开,比如国务院国资委会鼓励地方国资委就地方国有监管的事项尽量多地与当地人大沟通,通过地方法规的模式将其固化。
央企加快走出去
山东重工收购意大利法拉帝,广西柳工收购波兰企业HSW的工程机械事业部……近年来,央企及地方国企的海外收购潮风起云涌。
在这些巨额的海外收购中,有些出现了巨大的亏损,有些海外投资则占据了公司利润的50%。伴随央企境外资产的增加,对央企海外投资的有效管理被提上议程。
举例来说,截至2010年年底,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投资海外的油田及工程项目总计144个,投资金额累计更是高达近700亿美元。而中国石油大学2010年一份报告显示:受管理制度及国际投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三大石油公司在海外的亏损项目达到2/3。
一系列的“巨亏”和“烂账”让人们质疑央企海外投资的管理,而国资委近年也相继颁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虽有,但如果没有相应的部门管理职能跟进,依然难免出现政策难以落地的情况。
不仅如此,2012年以来,海外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欧债危机,美国重振制造业的呼声及其随之而来的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对中国的打击,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中央企业面临的投资环境越来越复杂。
同时,随着央企海外投资的多元化,央企海外投资的情况也正呈现千差万别的情况,如何针对不同国家、地区、行业对央企的海外投资给出指导性的参考意见也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仅仅是截至2009年底国资委的调查数据就显示,共有108户央企投资涉及境外单位5901户,央企境外资产超过4万亿元,当年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7%,甚至有的企业境外项目利润占公司利润的50%。
截至2010年末,中央企业在境外和港澳地区投资设立子企业和机构约4248户,扣除境内业务境外上市和境外企业返回内地投资后,境外资产总额达到2.7万亿元,自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29.2%;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2.9万亿元,自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29.5%,占中央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7.4%;实现利润总额超过1100亿元,自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9%。
今年两会通过的财政部预决算数据也显示,“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中,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支出96亿元,超过预算的80亿元,另外中央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出20亿元。”
本报记者 屈丽丽 北京报道
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按照机构改革的一般原则,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其他部委的“三定”规定将相继制定完成并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特设部门,因为管理着资产庞大、关系国计民生的央企而一直是“眼球”机构。近日,有消息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国资委的 三定 方案虽然尚待中编办的批准,但强化央企出海管理职能可能会成为这次 三定 方案中职能调整的重点。”与之匹配,国资委内设机构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伴随中央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出去”,央企出海职能管理越来越引发关注,这明显凸显了国资委内部职能设置的缺位。
国资委目前的职能设置中,确实有外事司这样的编制,其主要职能是做一些国际方面的交流,并没有承担起央企海外投资的政策制订及风险管理职能。”来自国资委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随着央企海外投资的多元化,央企海外投资的情况也正呈现千差万别的情况,如何针对不同国家、地区、行业对央企的海外投资给出指导性的参考意见也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2008年国资委“三定”方案中对于国资委的“职责调整”强调了两点:一是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008年机构改革后,国资委确定的1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厅、政策法规局、规划发展局、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产权管理局、企业改革局、企业改组局、企业分配局、综合局、收益管理局、监事会工作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党建工作局、宣传工作局、群众工作局、研究室、外事局、人事局。
扭转外事尴尬
蒋洁敏在担任国资委主任之后,国资委法规局已经开始了一系列法规方面的建设,包括国有资产法的调整,一些涉外法规政策的拟订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很多议程上的法规建设被加快了速度。
2008年 国资委“三定”方案获批之时,其中确定了19个内设机构及编制,其中包括外事局,但对外事局的职能规定为“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知情人士指出,这与国资委应该承担的对央企海外投资的管理职能极不相称,同时,也与其他部委比如商务部、发改委的外事管理部门出现了差距。
来看看商务部国际司的职责,“拟订并执行多边、区域经贸政策;根据分工处理与多边、区域经贸组织的关系;组织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牵头组织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等经贸对外谈判;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中国经济技术合作的中方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双边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
发改委则有两个部门与境外投资和合作有关,其职能也更加落地,并具有实务管理的特点。举例来看,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的职责为“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发改委外事司职责为“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除了强化外事管理职能外,国资委也在谋求将管理法制化。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的特设部门,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行政部门,但又总是被人理解为拥有相应的行政权力,由此,如何真正体现其作为出资人代表对央企的管理职能,很多情况下就需要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进行设计。
今年两会期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中就强调指出,“现行行政体制仍存在许多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地方,国务院部门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而事实上,在王勇主政国资委期间,一场在有关国资监管领域的法制化风暴即已全面展开,比如国务院国资委会鼓励地方国资委就地方国有监管的事项尽量多地与当地人大沟通,通过地方法规的模式将其固化。